【知识讲堂】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时间:2025-11-29 来源:江苏埃森特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155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
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新闻
凝聚共识谋发展、战略赋能启新程——江苏昌晋(宿迁公司)2026年战略管理专题培训成功举办
【知识讲堂】“因履行职责受伤”该如何界定?
精准促就业,暖心惠民生 —— 泗阳昌晋专场招聘会架起供需桥
锚定卓越航向 凝聚管理共识——《从优秀到卓越》读书分享会圆满举行
董事长孙建国出席第十八届人力资源战略管理年会,共探融合赋能新图景
【知识讲堂】什么情形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知识帖请收好
【公司动态】埃森特集团受邀参加全国百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看苏州暨 2025 年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业赋能活动
【知识讲堂】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公司动态】集团董事长孙建国受邀参加2025第三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
企业防坑指南-劳动仲裁篇


